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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3人被悬赏!照片、姓名、地址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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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3人被悬赏!照片、姓名、地址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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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港(quángǎng)、南安发布悬赏公告

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(yǒngchūnxiàn)人民法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(cáichǎn)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,为维护法律尊严,切实(qièshí)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申请(shēnqǐng)执行人的申请,现本院对以下(yǐxià)拒不履行(jùbùlǚxíng)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。

本院郑重(zhèngzhòng)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(yǔyǐ)保密。

被执行人:陈秀银,女,1985年(nián)8月(yuè)5日出生,汉族(hànzú),公民身份号码35052519850805****,住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塘龙路132号。

涉案标的: 153141.11元及利息(lìxī);

悬赏金额(jīné): 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%;

领取条件: 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(yǒu)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,举报的财产必须具有可执行性,能够变现;若举报线索有相同(xiāngtóng)的,以最先举报的为准;联合举报的,由联名举报人均分;举报时间(shíjiān)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(dēngjì)时间为准。本公告发布后(hòu),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,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;

举报时间: 工作日(gōngzuòrì)8:00-17:30;

特别提示(tíshì):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
联 系 人(rén):卢法官;

联系地址: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105号;
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595-23860007。

2025年(nián)6月28日

来源:泉港法院(fǎyuàn)、永春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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